利好消息!4月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金额增加了!每月可多享受5万元的免税基数!!!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啦。
国家税务总局也颁布了2021年第5号公告,对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进行了规范。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公告中的相关内容,小诺将重点内容进行了整理:
一、销售额都包含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销售额以所有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合计额为准: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判定。
二、超过的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
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需要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同理,按季度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也许就销售额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能自行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吗?
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
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相关规定,本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
按月度/季度缴纳的不同情况:
建议纳税人根据以前年度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的销售额选择月度/季度申报缴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偶发性出售不动产的收入算在销售额内吗?
例:某小规模纳税人
4月销售额 | 10万元 |
5月销售额 | 30万元 |
6月销售额 | 3万元+600万元(销售不动产) |
2012年第二季度销售额:10+30+3+600=643万元
虽超过45万元,但销售不动产是偶然发生的,并不是该企业的主营业务,可以进行扣除。
所以只需按43万元销售额申报增值税,由于43<45,所以第二季度不用缴纳增值税。
五、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多月份的租金,可适用政策吗?
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月销售额提高至15万元以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公告》中写的是“其他个人”,但小诺已拨打12366税务咨询热线人工核实了,该政策不仅适用于自然人也适用于企业。
六、月销售额不超15万,异地还需预缴增值税吗?
不需要。仍然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执行口径,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
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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