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诺接触过很多刚开始创业的老板,重视公司的业务、运营、管理等各方面,唯独不太重视公司的法律和财税风险。当小诺提醒他们时,还会被反问一句“要注意啥?为什么?”
当然,在刚刚成立公司的时候,能够理解大家都想尽快看到盈利,但如果不注意这些风险问题,到头来可不是赔钱这么简单的事情了。
因为这轻则让公司受到处罚,重则会让公司破产倒闭,这可不是小诺吓唬你,真的有公司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了,总之一定要重视起来!
一、企业的财税问题
最最最关键的是什么呢?
说到企业的风险,排在第一位的肯定就是税务了,因为现在的金税四期以及大数据都是严格稽查企业的税务问题。
1.纳税申报
不管公司是不是已经开始经营,有一定的盈利,只要公司还在,还没注销,都要进行申报纳税。从税务机关的角度来看,这项操作就是了解企业的经营活动,同时也能分析企业的税务变化,追踪起来比较方便。
如果你没有把这个当回事,只专心去跑业务了,轻的就是罚款,严重的可能涉及偷税漏税的问题了。
2.零申报
零申报是可以的,但长期如此,肯定是不行的。这也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
在开始的时候,税务机关就会盯上你的企业了,看看是否存在什么问题,被“监控”。
长达3个月或6个月的时候,如果没有给出任何理由,纳税信用等级就不能评为A级了。有的老板可能会说:“我不在乎这个等级,我只关注公司的盈利情况。”
小诺可提醒你,纳税信用等级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比如在招标评分的时候就会用到。
除此之外,更有甚者,公司有经营收入也不进行报税,这就属于偷税行为了,触碰到法律的红线,不可取!
二、创业的形式
很多老板选择一个人创业,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就会认为公司的钱就是自己的钱。其实这种想法是非常不正确的,如果把公司的钱和自己的混为一谈,就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更多责任了。
像那些合伙企业,是由合伙人以其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个人独资的企业则是由个人来承担责任。
可见,在选择创业的形式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考究的。还在犹豫不决,不知道怎么选择适合自己的?可以来咨询小诺。
虽然这些看上去是一些小事情,但实际上这关系到公司的法律问题,小诺建议刚刚成立的公司要尽快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投资人也要把企业和个人财产分开,避免法律风险。
三、注重各类协议
公司的合伙人之间要签订合伙协议、投资协议等相关的文件。不要认为彼此之间够信任就忽略这些法律文件,可能有些企业就是由几个朋友一拍即合,成立了公司,所以觉得大家关系好,就不必在意这个,觉得限制太多会生分。
无论有什么想法,这是投资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分配的证据,何况还会涉及到利益问题,所以马虎不得!
在前期也会招聘一些员工,这时候就要显示出保密协议的重要性了,防止商业机密泄露的风险,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设置简单的保密条款,并约定具体内容详见《保密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保密协议应与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员工手册、保密制度等一致,形成体系,不能互相矛盾、有漏洞。
四、企业用工问题
对于新手老板来说,用工方面还不是很了解,一不小心就会带来劳动纠纷。
一旦出现问题,企业就会面临各种赔偿,比如未缴纳社保的还需要补交社保、赔偿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等,企业违法用工还会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这还没盈利呢,倒是给员工赔了不少钱,可就损失大了。
小诺在此提醒各位老板:在员工入职前也要对其进行审查,看是否去上家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是否给其他用人单位带来过损失。如果是后者,你可能还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呢。
五、认缴出资问题
现在在注册公司的时候都是采用认缴制,那这样就可以想填多少填多少了吗?
认缴制是国家为了鼓励创业,降低了创业成本才规定的,但也不能随意填写出资金额,如果没有出资、出资金额虚假、出资后又有抽逃情况的,实际上也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也可以出资,但是像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等这些是不可以的。
以上就是初创公司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了,小诺只是总结了最容易出现的几大问题。
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肯定还会碰到大大小小的法律问题,如果您有疑问,可以来咨询小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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