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办理退休,应该注意的三件“大事”

发布人:小诺

时间:2024-11-06 15:14

员工办理退休,应该注意的三件“大事”


一、退休后,养老金可以领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5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能够领取多少养老金跟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息息相关。


  养老金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也就是说,累计缴费时间越长,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多;缴费水平越高、退休时间越晚,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会越多。

二、退休地如何选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 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6条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累计缴费时间越长,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多;缴费水平越高、退休时间越晚,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会越多。

  按照规定,员工在哪里退休、领取退休待遇,主要看养老保险关系目前是否在户籍所在省份。

三、 社保缴费年限不够15年,怎么办?

  那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职工社保还没缴满15年,应该怎么办呢?

1.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年。



2.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可以申请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

  温馨提醒:居民养老金相对职工养老金要低很多,包括养老金调整上也会低,因此做这个决定一定要谨慎!


3.退保

  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退保是“极端”的做法,因为只能取出个人缴纳部分,且不能领取养老金,也不能享受任何养老待遇,是“得不偿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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